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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

2013/07/0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各学院(部)、相关处室:

经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批准,从2013年起,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,这是自1990年实行冬季征兵23年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。全国新兵的体检、政审和征集工作将于每年6月开始,7、8月份全面展开,9月30日征兵结束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,根据国防部近日召开的全国征兵工作电视、电话会议和陕西省征兵工作电视、电话会议精神,以及碑林区人民政府、碑林区武装部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安排,现将征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为做好今年冬季征兵工作,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委副书记李博飞同志任组长,副校长吴轩第同志任副组长;保卫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宣传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政秘科,负责办理征兵的具体工作。

二、2013年夏秋季征兵的有关规定

(一)征集对象:我校各年级在校生。

(二)征集年龄:男性高职(专科)毕业生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3岁,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。

(三)政治条件:符合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颁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其他有关规定。

(四)体格条件:符合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。(男性身高162cm以上,裸视左眼≥4.5,右眼≥4.6)

三、征集办法和时间安排

(一)征集办法:凡我校适龄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入伍的,携学生证、身份证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在校征兵办公室报名。

(二)征集时间:从6月28日起至9月30日结束,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:

1、7月1日至7月12日为宣传、报名阶段。

2、7月12日至8月25日为体检、政审、家访阶段。

3、8月26日至9月30日为审兵定兵、起运阶段。

四、相关政策的情况

解放军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总后勤部印发《从大学毕业生士官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》(总联【2011】10号)和总政治部印发《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调整宣传教育提纲》(政宣【2011】27号)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政策:

(一)提干政策:增加从大学生士兵中提干的名额。

(二)考学政策: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,执行普通士兵考学的有关政策,年龄放宽1岁。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,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(专升本),录入军队院校培训,学制二年。

(三)保送入学政策: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,年龄放宽1岁,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。

(四)选取士官政策:

1、优先选取: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,首次选取士官实行“直通车”的办法直接选取。

2、培养使用: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经本人申请,组织推荐,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,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。

3、规范待遇:首次选取士官的,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,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,确定工资起点标准。
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咨询电话

时间: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16时止。

金花校区地点:保卫处政秘科108室。

咨询电话:82330121

临潼校区报名地点:保卫处临潼校区办公室(游泳池一层)

咨询电话:83116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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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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